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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漯河市园林局森林公安局走进涉企科室采访第十一期

来源:漯河网 时间:2013-08-22 09:57:00 点击: 今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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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漯河市园林局森林公安局走进涉企科室采访第十一期

绿色家园守护者
——走进“涉企评议重点科室”集中采访漯河市园林局森林公安局

        漯河市森林公安局始终把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作为首要工作,紧紧围绕林业发展改革大局,切实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牢固树立执法办案就是硬道理的思想,主动出击,积极进取,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生态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3年6月17日,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前问十村村南有人在大面积砍伐树木,民警随后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据了解,承包这些树木的村民在未向我市园林部门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这些树木卖给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又找来伐木工将所购买的树采伐107棵,折合立木蓄积30.5立方米。随后,经过办案民警的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对王某等人追究了刑事责任。

        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先后开展了“春季严打行动”和“夏季严打行动”,截止7月底,全市共办理涉林案件294起,其中刑事案件13起,刑事拘留7人,移送起诉29人;林业行政案件281起,林业行政处罚281人次,放生野生动物7000余只。

        近年来,漯河市森林公安局在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领导下和省森林公安局的指导下,积极推行警力下沉抓建设、日常巡逻抓预防、集中走访抓宣传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亮剑行动”“护蛙行动”、“百日会战”等一系列的严打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临颍县台陈镇“11.15”特大滥伐林木案、舞阳县姜店乡投毒捕杀麻雀等重大涉林刑事案件。有力的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我市森林资源安全。2012年度,市森林公安局被省森林公安局授予“执法办案先进单位”;五名民警被省局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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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广大网友对漯河市园林局森林公安局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对广大网友反映的问题,市森林公安局作出以下的回复:

        问题一:农村木材加工点私收黑树,树贩子私自伐树现象严重,森林公安局对此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大,有人熟不好执法之嫌,请问如何整改?

        回答:1、实行警力下沉,做到快速反应。将局80%的警力下沉到各个行政区,成立警务区,做到各负其责,快速出警。加强对林木的监督管理力度。

        2、实行巡逻制度。安排各个森林警察大队,分时段分地区坚持巡逻,特别是晚上农田林网、通道工程林区等易发生涉林案件的地区,有效制止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3、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做好全市林业严打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毁林,滥伐,盗伐,非法猎捕、收购、运输、贩卖野生动物等一系列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要求民警严格执法、依法文明办案,不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频发势头,确保我市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4、做好规范木材生产经营加工市场秩序工作。以“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为原则,鼓励林业生产单位和经营加工单位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取缔和关闭违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打击无证采伐、无证运输、非法收购等破坏林业生产秩序的行为。木材生产加工单位要建立木材购销台账、严禁收购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杜绝和堵死滥伐、盗伐林木的销售渠道。使我市木材生产经营加工行业规范有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问题二:每年办理有影响的毁林案件数量少,没有形成较大的震慑作用。对于办理的案件宣传力度不大,没有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我们漯河市森林公安局以前的宣传工作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震慑涉林违法犯罪。但我们执法的对象主要是农村的群众和木材经营者,他们对报纸、网络等宣传报道不是太注意,因而没有起到很好的震慑涉林违法犯罪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农村集会、大型节日、三夏三秋护林防火等时期,采取宣传车、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进入木材市场集散的、从事木材经营活动比较集中地乡镇、村庄,开展涉林法制宣传,主要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我们办理的有影响、群众比较关注的案件,从而提高群众守法、护林、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震慑涉林违法犯罪,从而减少或杜绝无证采伐林木和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的发生。

        问题三:市区一些餐馆明目张胆叫卖野味,保护动物上餐桌,农村捕捉、贩卖青蛙现象严重。对此,市森林公安局有什么措施?

        1、组织警力对全市各大饭店、宾馆、夜市地摊、农贸市场等经营野生动物情况进行不定期的集中突击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予以取缔。

        2、适时开展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贩卖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严打活动。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3、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城乡居民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号召大家做到不捕杀、不食用野生动物,努力营造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欢迎广大市民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举报,我们的举报电话是3167110。我们将做到24小时值班备勤,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监督。

        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像对待朋友那样对待野生动物,而不是吃掉它们。从而保护生物食物链完整,保护生态平衡,保护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责任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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