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薛宏冰)日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漯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激发“头雁”活力,为法治漯河建设注入新动力。
《办法》采取不分章节的简易体例结构,共十六条,明确了制定目的、依据以及适用主体、实施主体、总体要求,全面规范了述法评议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运用。《办法》规定,述法评议采取与年度述职评议相结合、书面述法评议、现场述法评议三种方式进行。书面述法坚持应述尽述,各述法主体对照《漯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撰写述法报告,市委依法治市办对述法报告进行质量审核。现场述法每年要确定适当述法人数,按照现场述法、现场点评、民主评议、总结讲评四个环节进行,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督察员、群众代表、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媒体记者等列席会议,并实行留级制,评议等次较低的对象次年继续进行现场述法。
《办法》强化述法评议问题整改,整改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督察事项,列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对问题整改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并抄告纪检、组织、巡察部门。同时,《办法》强化述法评议结果运用,述法评议结果作为法治建设考核、干部提拔使用、个人年度考核的衡量依据,充分发挥述法工作对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功能,让“关键少数”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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