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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一女子一天接到20多个骚扰电话 有人直接骂

来源:大豫网 时间:2016-11-09 08:25:00 点击: 今日评论:

  “昨天一天我就接到20多个骚扰电话,有些问我一晚上多少钱,有些直接就骂我不要脸。”11月7日,家住淇滨区某小区的罗女士气愤地说,她的手机号被恶意发布到了一个微信群,然后她就不停地接到骚扰电话。

  事件 手机号被恶意发布后不断接到骚扰电话

  罗女士告诉记者,她接到第一个骚扰电话时还以为是对方拨错号了,没有在意,没想到接二连三地接到很多类似的电话,她才知道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5号中午,我的手机接到了询问‘陪睡一晚上多少钱’的骚扰电话,当时我以为是别人打错电话了,就直接挂了电话。哪知第二天我的手机就不停地接到类似的电话,还有人直接打电话骂我不要脸。”罗女士说,她感觉特别委屈,没办法只好关机。

  “我不知道那些打电话的人是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的,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骂我。因为我不停地接到这些莫名其妙的电话,我老公都对我产生了怀疑,我们俩吵了好几架。”罗女士说,她一开始想换个手机号,但想了想还是算了,“要是换了号,我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这个手机号我已经用了很多年,房、车等信息上登记的都是这个手机号,要是换号会很麻烦。”罗女士说,为了查清事情真相,她回拨了其中一个“骚扰电话”询问才知道,自己的手机号被人发到了本地一个小区的业主群里。“那个知情人告诉我,他是在业主群里看到我的电话号码的,有个网名叫‘清风’的网友发布了我的手机号,说我可以‘陪异性朋友睡觉,价格面议’。”罗女士称,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她的手都是抖的,她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谁。根据知情者提供的QQ号码,罗女士用QQ多次添加“清风”为好友,对方都没有同意。

  律师 发布者涉嫌侵犯隐私权并构成侮辱诽谤

  对此,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认为,用罗女士的手机号发布不良信息的人已经侵犯了罗女士的隐私权,并对罗女士构成了侮辱诽谤,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重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罗女士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查明诽谤人的身份,要求对方对自己进行民事赔偿。罗女士也可以在获得证据后到当地法院诉讼。

  支招儿 可要求网络平台管理者删除信息

  个人信息被恶意发布到网上,当事人可以向网站管理员或者网络平台管理者反映,并要求对方删除涉及自己信息的内容。一般来说,只要提供证据证明所公布的手机号码是属于自己的,而非信息发布者,对方都会将信息删除,否则对方将可能因此承担“连带责任”。

  一些网友还提醒,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应注意保存证据,比如,可以通过截图、保存网页内容,以书面形式与对方交涉等,以免万一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责任时“口说无凭”。

  延伸阅读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淇河晨报)

 

责任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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