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1、反映我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等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照片、视频、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证书、媒体宣传材料、实物等;
2、反映我市全力支援湖北抗击疫情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作出贡献的人物、团队和先进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等;
3、反映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开展抗“疫”工作文字材料、登记表、小区出入证、照片、音视频等;
4、反映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助力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包括捐赠签名、捐赠证书、照片、视频和媒体宣传材料等;
5、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7、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
2、照片应为原始照片,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4、捐赠的实物要干净整洁,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三、征集方法
1、自愿捐赠,对捐赠机构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漯河市档案馆征收科
2、地址:漯河市淮河路10号市政府院内
2、联系电话:0395—3117829
3、邮箱:lhsdagzsk@163.com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