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开展违法取用地下水线索有奖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违法取用地下水的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0395-5612130;
(二)信函,邮寄地址:漯河市沙北街道淮河路4号漯河市地下水排查整治专班办公室,邮编462000;
(三)电子邮箱:mn5612037@163.com。
三、奖励条件
各类举报由漯河市地下水集中排查整治月专项行动专班办公室会同相关县区进行复核和查实,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一)实名举报;
(二)举报人应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地址、单位或个人等详细信息;
(三)举报内容属实;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
四、奖励标准
举报内容经查实并进行处罚的,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奖励金额不少于500元;重大的违法案件按照处罚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五、奖金领取
举报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将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行政处罚执法部门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保密规定
举报受理单位将严格保守举报人秘密,严禁向外界透漏举报人信息。
特此通告
漯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