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勇力)为进一步深化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交流合作,切实保障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按照“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原则,8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签订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并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执法联动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市在打击环境违法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深化。该协议从共防共治、属地管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五个方面约定了各方责任,为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依据。
当天,两市开展了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两市执法人员对沙河、颍河等交界上下游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国控站点址坊断面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沿河排污口设置、农业面源污染隐患等展开巡查,并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疑似违规排污口进行拍照取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属地环保部门深入调查,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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