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晚8时许,源汇区大学路一小区出现火情,多辆电动车起火。消防人员接警后迅速赶往该小区将火扑灭。
后经消防人员调查发现,这起火灾系该小区居民李某违规采用“飞线”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李某受到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李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会在今后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责编:翟柯 编审:陈向党 终审: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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