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召开。我省共有3个单位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17个单位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50名同志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近年来,舞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和执法工作,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让全局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据悉,2014年,舞阳县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该局法制大队连续8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先进单位”,连续4次被市公安局、舞阳县公安局评选为“先进集体”,先后有3名民警荣获个人三等功,2名民警被省公安厅评选为“优秀法制民警”,有4名民警被市公安局评选为“执法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