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银,男,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市房产监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工作中,李海银认真负责,经常和队员们一起工作到深夜,并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队员深入小区、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沟通,帮困解难。2015年3月初,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沙北一小区有三户住一楼的业主在自家屋后的绿地封闭式休闲场地,每户花费10多万元,用实木私自搭建。遇到下雨天或者楼上空调滴水就会发出响声影响其他业主休息。李海银顶住同学朋友说情等外界干扰,带领队员多次到三位业主家中沟通,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道理、摆事实、举例子。经过反复做工作,业主由抵制逐渐转变为理解,最终同意自行拆除,避免了矛盾激化。2015年4月18日周六上午,李海银正在医院照看生病的家人,突然接到群众打来的投诉电话,说召陵区汾河路一家楼盘尚未动工,就开始收取预订款。李海银立即打电话让刚到家的妻子赶回医院,随后通知队员立即到该楼盘门口集合。20分钟后他到达现场,组织队员对该楼盘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劝阻广大不明真相的业主不要盲目交钱。起初大部分人贪图便宜,对李海银及其队员进行谩骂攻击,李海银及时组织队员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恶化。经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群众真正理解到李海银的用心良苦,纷纷打消了购房意图,有效避免了购房风险。李海银热心公益。自2003年开始,他连续4年参与网上发起的“献爱心、送温暖”活动,2008年汶川大地震,他捐了一个月的工资。每年“六一”、元旦,他还会到学校、孤儿院,看望生活困难的孩子,与他们共度节日。2008年李海银被河南省建设厅评为“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市房管局推荐)
责任编辑: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