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纪委获悉,2016年洛阳市纪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6起,处理561人。其中教育、卫生、住建、公安、食药等五大系统问题相对突出,集中体现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违规吃喝等方面。
查处问题比上年上升24.92%
洛阳市纪委的通报显示,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6起,处理56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4人。总体来看,查处问题数从2015年的325起到2016年的406起,上升了24.92%;处理人数从2015年的463人到2016年的561人,上升了21.17%;党纪政纪处分人数从2015年的412人到2016年的504人,上升了22.33%。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最突出
居第一位的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占38.29%;居第二位的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占18.45%;居第三位的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占11.31%;居第四位的是“大办婚丧喜庆”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分别占10.52%。
受处分者近八成是乡科级以下人员
市纪委对2016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结构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集中在乡科级以下人员当中。
分析显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504人中,县处级4人,占处分人数的0.79%;乡科级101人,占处分人数的20.04%;乡科级以下(包括基层站所、村(社区)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共计399人,占处分人数的79.17%。在乡科级以下人员中,基层站所人员98人,占处分人数的19.44%;村(社区)干部218人,占处分人数的43.25%;一般工作人员83人,占处分人数的16.47%。
该负责人表示,从分析情况可以看出,村(社区)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最为突出,乡科级干部、基层站所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相对集中。
教育、卫生、住建、公安、食药系统问题较突出
该负责人介绍,2016年全市行业职能部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共计131人,教育、卫生、住建、公安、食药等五大系统问题相对突出,集中体现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违规吃喝等方面。
●教育系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5人,占19.08%,其中16人因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受到处分。
●卫生系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7人,占12.98%,其中7人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受到处分,5人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处分。
●住建系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人,占6.11%,其中5人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处分。
●公安系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人,占6.11%,其中6人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处分。
●食药系统有7人因违规吃喝受到处分。
责任编辑:张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