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俊霞)4月21日,记者从团市委了解到,近日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决定,授予296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389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481名同志(含追授1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4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其中,我市3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表彰。
据介绍,共青团召陵区委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双汇学院团总支、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初级中学团总支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市交警秩序管理示范大队骑警中队区队长靳斌、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彭钰、市第六人民医院团委书记丁洁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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