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散乱污”企业燃煤不达标,且没有环保设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为彻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我市制订了《漯河市深入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出重拳、零容忍、严执法,向“小散乱污”企业果断“亮剑”。
相关统计显示,我市共排查登记“小散乱污”企业1557家,逐一建立了台账,落实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责任,截至目前,已整治取缔到位668家,剩余889家将在5月31日前全部做到“四个到位”,即拆除设备到位、断水断电到位、清除原料到位、吊销执照到位。
5月31日前,做到应退尽退,严禁异地转移。涉及工商、环保、质监、国土等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违法违规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由市、县政府牵头,环保、工商部门负责,5月31日前依法予以取缔。对虽有相关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由工商部门负责,依法责令实施限期停产整治并给予处罚;对自觉接受处罚且拆除超范围生产设备和清除原料的,经检查符合规定的,可恢复生产经营;5月31日前,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依法实施关停取缔。除此之外,我市还将严厉查处涉气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及违法违规经营的“黑加油站”。
在整治过程中,还将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做到综合整治与排查相结合,对新发现而未列入整治台账的‘小散乱污’企业,及时登记造册,完善整治台账,一并进行取缔。
责任编辑: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