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 旭 通讯员 苏瑞丽 白 晋)受禅台历尽沧桑、三绝碑镌刻汉魏风云……这些承载着中华民族基因和血脉的文化遗产,是否得到妥善保护和利用?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与市文广旅局协同联动,到临颍县实地调研受禅台和三绝碑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就文物资源管理利用、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相关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严格线索处置,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走深走实。
据统计,漯河市现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0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县(区)级文物保单位202处、一般文物点214处。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漯河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重点任务落实台账、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加强监督检查,着力督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落实责任和措施不力等问题,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正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
在梳理全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清单和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次,对新发现的问题线索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形成有效震慑。
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盯重点查处的七个方面问题,强化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执纪办案,做实做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涉及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确保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取得实效,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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