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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一男子被列失信名单

来源:漯河日报 时间:2024-03-14 08:25:00 点击: 今日评论:

  (记者 于文博)3月13日,记者从临颍县人民法院获悉,黄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3年2月,黄某某因为违反买卖合同,被我市某建材公司诉至临颍县人民法院。在临颍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黄某某于2023年7月1日前偿还某建材公司本金89.4万余元及利息。临颍县人民法院为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然而黄某某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2023年7月,某建材公司向临颍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颍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黄某某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黄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黄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责编:翟柯   编审:陈向党  终审: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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